一、黨委領導班子集體責任
1.加強組織領導。堅持黨建工作與業務工作同謀劃、同部署、同推進、同考核,加強對本單位全面從嚴治黨各項工作的領導。認真學習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紀委全會精神,年初、年中召開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專題會議,聽取情況匯報,分析研判面臨的形勢和任務,制訂工作計劃,明確目標要求和具體措施,推動工作任務落實。
2.加強黨的政治建設。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等決策部署,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嚴格落實黨委議事決策前置程序、黨委議事規則和“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發揮黨委領導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嚴肅黨內政治生活,認真開展民主生活會,用好批評和自我批評這個銳利武器,增強政治性時代性原則性戰斗性。
3.加強黨的思想建設。強化理論武裝,學懂弄通做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引導黨員、干部堅定理想信念宗旨。開展黨史學習教育,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黨史的重要論述,緊緊圍繞學懂弄通做實黨的創新理論,做到學史明理、學史增信、學史崇德、學史力行,引導廣大黨員干部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持集中教育和經常性教育相結合,把黨風廉政教育列入黨委中心組學習、民主生活會和基層黨組織“三會一課”的重要內容,深化“510”警示教育,引導黨員干部正確處理公與私、親與清、情與法,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堅持黨管宣傳、黨管意識形態,堅決履行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牢牢掌握黨對意識形態的領導權。
4.加強干部隊伍建設。根據習近平總書記對國有企業領導人員提出的“對黨忠誠、勇于創新、治企有方、興企有為、清正廉潔”20字要求以及集團選拔任用干部的標準、原則和導向,公開、公平、公正選準企業領導人員。嚴格執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選拔任用有關規定和程序,把好政治關、品行關、作風關、廉潔關。嚴格執行集團《關于貫徹落實市委巡察整改要求進一步嚴格規范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的若干規定》,加強選人用人制度規定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堅決防止和糾正選人用人不正之風。突出“關鍵少數”,堅持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風、管紀律相統一,強化對下級企業領導班子特別是企業“一把手”的監督管理。
5.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堅持把國有企業黨的建設作為管黨治黨的重要任務,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國有企業黨的建設工作會議上的講話和省市黨建工作會議精神,認真落實省委基層黨建“五聚焦五落實”三年行動計劃,按照市委“基層基礎,規矩規范,創新創優,求真務實”16字要求,抓好組織實施,健全長效機制。緊跟集團改革發展步伐,實施黨組織書記“領頭羊”工程,按照“政治素質過硬、黨建業務扎實、經營管理熟悉、職工群眾認可”的要求,選優配強基層黨組織書記和黨務干部。持續鞏固集團基層黨組織標準化建設達標成果,開展“標準+示范”建設,推進“創建示范黨支部”活動,力爭培育20家左右示范黨組織。規范發展黨員,深化“雙培養一輸送”。全面落實組織生活制度,從嚴教育管理監督黨員,全面提升黨支部組織力,強化黨支部政治功能,充分發揮黨支部戰斗堡壘作用。
6.抓好作風建設。建立完善督查檢查、定期通報及問責處置機制,密切關注、及時糾正苗頭性、傾向性、潛在性問題,嚴肅查處違反八項規定和“四風”問題,確保政令暢通、令行禁止。以深入開展“六比一爭”活動為抓手,強化過程督查、時效督查和質效督查,在對六大重點任務整體督查基礎上,選擇部分單位跟蹤督查,深入剖虧,嚴防貫徹上級決策部署做選擇、搞變通、打折扣,搞包裝式落實、灑水式落實、一刀切式落實等問題。堅持群眾路線,扎實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活動,深入基層調查研究,暢通群眾合理訴求表達渠道,及時回應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維護職工群眾合法權益。
7.加強紀律建設。緊盯關鍵少數,深入開展違規經商辦企業專項整治年活動,嚴格規范領導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行為,構建親而有度、互利共贏的業務合作關系,營造風清氣正營商環境。圍繞提升治理能力要求,強化制度意識和制度導向,強化“七大風險”防控,查制度執行,抓流程規范,堵漏洞疏堵點,推進基礎管理精致化、環節管理鏈條化,全面提升基礎管理水平,著力打造“法治悅達”。
8.堅決懲治腐敗。深刻把握腐敗問題的政治本質和政治危害,堅持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堅持重遏制、強高壓、長震懾,堅持態度不變、決心不減、尺度不松,深挖徹查“雅賄”、“影子公司”等隱性腐敗問題。堅決治理靠企吃企、關聯交易、利益輸送、內外勾結侵吞國有資產等問題,嚴肅查處十八大以來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的腐敗案件,嚴肅問責處理一批不敬畏、不在乎、不知止的典型。
9.加強巡察監督。建立信息互通、力量整合、工作聯動、成果共享機制,構建各類監督貫通融合、協調有序的監督體系,推動內部巡察上下聯動,促進監督、整改、治理有機貫通,圍繞集團黨委對市委巡察問題整改實際,對未納入市委巡察的三家平臺公司進行內部巡察,鞏固和擴大巡察整改成果。
二、黨委主要負責人責任
1.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堅決執行上級黨委和紀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決策部署,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管好班子、帶好隊伍、抓好落實,支持、指導和督促領導班子成員、下級黨委書記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發現問題及時提醒糾正。
2.加強組織推動。年內至少主持召開2次黨委會,專題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傳達上級關于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部署要求,聽取同級紀委和下一級黨委工作匯報,協調解決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貫徹落實《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辦法》,組織推動迎接市委巡察整改督查驗收工作,鞏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每半年主動向上級黨委、紀委報告集團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
3.從嚴教育監管。強化班子成員和黨員干部黨性黨風黨紀教育、法治教育和廉潔從業教育,加強廉政文化建設。發現領導班子其他成員、下級黨委書記存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紀律等方面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應及時提醒談話;發現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不到位、管黨治黨問題較多、黨員群眾來訪來信反映問題較多的,應及時約談,嚴肅批評教育,督促落實責任。
4.強化監督檢查。突出政治監督,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加強對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等決策部署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強化制度執行監督考核機制,推動干部嚴格按照制度履職盡責、善于運用制度謀事干事。強化對公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督促公正用權、依法用權、廉潔用權,嚴肅查處違紀違規違法問題。
5.帶頭做好表率。以身作則、以上率下,帶頭遵守黨紀國法,嚴格遵守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帶頭執行集團“六個嚴禁”“六項禁令”和全員聘用承諾。按規定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公開述職述廉,自覺接受組織監督,帶頭接受干部群眾監督。
三、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責任
1.落實一崗雙責。把黨風廉政建設要求融入到分管業務工作中,做到主動研判形勢、主動承接任務、主動匯報情況。年內研究部署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不少于1次,每半年聽取1次分管部門和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匯報。配合做好接受巡察整改專項督查,確保分管范圍內巡察反饋問題規范徹底整改。
2.加強工作指導。督促分管部門和單位主要負責人落實主體責任,抓好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指導分管部門和單位研究制定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的具體措施,圍繞規范性實效性,聚焦堵點痛點難點,系統施治、標本兼治,不斷提升治理能力。
3.加強教育管理。加強對分管部門和單位領導干部的經常性教育管理,發現存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紀律等方面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的,應及時提醒談話;發現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不到位、管黨治黨問題較多、黨員群眾來訪來信反映問題較多的,應及時約談,嚴肅批評教育,督促落實責任。年內對分管部門和單位負責人廉政談話不少于2次。
4.強化日常監督。加強對貫徹落實集團黨委決策部署情況的監督,確保政令暢通。對分管部門和單位負責人廉潔從業、改進作風、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情況督促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糾正。牢固樹立底線思維、紅線意識,督促分管部門單位抓嚴抓實安全生產工作。加強對權力運行和制度執行的監督,督促推動違規經商辦企業專項整治,強化紀律規矩剛性約束。
5.保持清正廉潔。以身作則、以上率下,帶頭遵守黨紀國法,嚴格遵守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帶頭執行集團“六個嚴禁”“六項禁令”和全員聘用承諾。按規定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公開述職述廉,自覺接受組織監督,帶頭接受干部群眾監督。